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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畜禽养殖健康得保障

发布时间:2022-03-09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为增强养殖场(户)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保障畜禽品质。 近日,南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全县辖区内各畜禽规模养殖户签订《南丹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经营责任状》。要求各养殖场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养殖,严禁添加违禁药品和禁用药物,按照畜禽饲养管理技术规范进行生产。对病死畜禽要严格执行“五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不准丢弃。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截至目前,共签订责任状56份,并以签订责任状为契机,大力宣传、发放、张贴《畜牧兽医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提示及防范措施明白纸》1200余份,进一步落实畜禽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规范动物防疫行为,提高养殖场户知法守法意识,保障畜禽安全生产,有效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hc/t113471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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