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渔业领域“渡运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9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渔业领域“渡运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22年全市渔业领域“渡运安全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日
2022年全市渔业领域“渡运安全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市渔业领域“渡运安全月”活动,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1.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水产养殖设施违规侵占航道、渡口等影响水上通航安全问题。(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
2.排查渔港水域范围内是否存在船只、鱼排及水产养殖设施等违规停放,妨碍渔港水域正常交通秩序问题。(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
3.对接海事、景区管理等部门,排查登记在册渔船是否存在违规穿越航道、违规在航道下网抛锚、非法涉旅涉渡涉运等问题。(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市渔业电台)
(二)开展执法检查
1.加强对渔港日常巡查,严禁任何船舶从渔港违规搭客出海观光游玩;加强大中型渔船进出港登临检查,严防渔船违规夹带无关人员出海休闲垂钓、体验渔民生产生活等。(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
2.加大海上执法力度,以三娘湾、三墩等海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增加海上执法巡查频次,加大对海上活动渔船登临检查,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
3.积极与海事、景区管理等部门沟通联系,适时开展海上联合巡航执法活动,打击渔船违规穿越航道、违规在航道下网抛锚、非法载客出海观光等行为。(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
4.加强与沿海乡镇政府联系,加大对乡镇船舶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整治乡镇船舶超载超员、非法载客等问题。同时,积极推进“三无”清理取缔工作,规范乡镇船舶管理。(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
5.对水产养殖设施违规侵占航道、渡口等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
(三)开展宣传教育
深入渔村、渔港、渡口、景区等地开展宣传教育,督促渔船船主、水产养殖设施业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活动;提醒游客选择正规营运船舶出海观光,自觉抵触渔船非法载客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揭发举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各有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渡运安全月”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统筹推进,抓好落实。结合内陆水域禁渔、渔业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等工作,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加大对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防控,保障安全。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注意做到“三不”(不搞现场仪式、不集中开会、不搞集中检查督查),做好各项防护措施,确保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安全。
(四)做好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4月7日前将“渡运安全月”活动总结和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jk3898383@163.com,以便及时汇总上报。联系人:黄新田,电话:3898383,15707XXXXXX。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13549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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