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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21〕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建党百年大庆即将来到,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和近期我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到实处,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农机安全生产思想之弦,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迎接建党百年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立即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  

  结合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的通知》(皖安办〔2021〕53号)、《安徽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皖农机函〔2021〕586号)要求和农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立即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执法检查和督导检查工作力度。省厅已成立3个农机安全督导检查组,近期分片赴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导。  

  三、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及时科学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各地要建立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管理,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省厅24小时值班电话:0551-62641273),不参加值班的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强化应急处置指挥领导,提高舆情应对能力,遇突发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有效处置。落实应急值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应急值守不力,迟报、漏报和瞒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5732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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