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开展渔业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01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常态化开展农牧行业治理工作方案》(内农牧合发〔2021〕200号)要求,我市2022年2月常态化开展渔业行业治理工作,一是持续推进 “中国渔政亮剑2021”通辽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落实渔业资源养护措施,规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及经营利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等行为,重点工作涉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规范利用、重点河流、水库、湖泊开展禁渔专项执法行动、清理取缔使用“三无”渔船和“绝户网”捕捞、电毒炸鱼等行业乱象。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渔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结合冬捕活动及春节期间农牧业农村牧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继续开展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聚焦重点地区、关键节点、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渔业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严控安全风险、严查严改事故隐患。
1.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常态化开展渔业行业治理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二是渔业行业治理线索底数不清,线索摸排不够深入,深挖力度还需要加强。三是与公安、市场管理、林草部门等的信息沟通、协同配合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宣传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群众知晓率有待提高。
2.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二是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认真研究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渔业重点领域监管,形成打防并举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加强与公安、市场管理、林草部门等的信息沟通、协同配合,加强协同作战,将我市渔业管理领域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保护秩序渔业秩序、实现渔业高质量稳定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2022年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tl/202202/t20220223_2009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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