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钦市农业复〔2022〕4号)
发布时间:2022-02-15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钦市农业复〔2022〕4号 签发人:韦戴卓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钟德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改善农业机械化生产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方面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为耕地“小块并大块”和机耕创造了条件。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63个镇(街道)、953个行政村、14153个村民小组、承包户60.71万户,已颁证农户59.53万户,颁证率达98.33%,已颁证地块数346.83万块,已颁证面积199.04万亩。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赋予农民长久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和保护了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今后通过土地流转,动员承包农户通过互换方式或细小田块打破田埂,可实现耕地“小块并大块”,利于机械化耕种。目前,全市正开展撂荒耕地治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农户承包地发展粮食生产,有的已实现“小块并大块”,农机也可进田耙田。
(二)开展农田建设工作,加快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2019年以来,累计投入52765万元建设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工程,提高农业设施管理和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农业生产旱能灌、涝能排,增强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实施建成灌溉排水渠道840.59公里、田间道路204.57公里、改良土壤8160亩、建设塘堰(坝)12座,小型拦河坝97座,泵站23座以及修复完善其他农业配套设施一批,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万亩,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33.18万亩,受益农户18.8万户,受益人口71万人口。农田建设过程中,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充分考虑机械化作业要求。如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综合机械化提高值约10%,进一步提升机械化耕种收综合作业水平。
二、关于层层落实责任方面
农田建设任务,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列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设区市绩效考核。全市认真落实“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重要指示精神,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重农抓粮的责任意识,推行田长制,明确市、县(区)、镇、村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的考核任务。
三、关于严格统一标准方面
(一)201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要求统一建设标准,加快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请立项获得批准。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48号)要求和部农田司安排部署,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牵头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以下简称原《通则》)(GB/T30600-2014)修订工作,日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二)2021年12月,自治区农田建设管理处委托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开展《广西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导则》编制工作。在调研和征求意见稿等环节,我市农田建设设计单位、农田建设管理单位结合本地丘陵山区的实际,建议将宜机化纳入农田建设的重点实施内容、重要验收标准。
(三)2021年12月,市农业农村局编制《钦州市高标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导则(初稿)》,对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进行指导,要求初步设计环节对项目建设内容开展补短板分析,统筹兼顾纳入宜机化改造等内容。
(四)农田建设的初步设计和验收等环节,邀请农业机械化专家和管理部门全程参与。《广西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桂农厅规〔2020〕1号)要求,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需征求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初步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由工程、技术、经济、造价、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和由农业、财政、水利等方面的职能部门进行初步设计文件评审。
四、关于建立有效机制方面
初步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
(一)《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桂农厅发〔2020〕97号),鼓励项目受益对象和农村集体筹资投劳进行投入,鼓励采取投资补助、贴息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对社会资金投入后给予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补助,具体形式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第4号)《广西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桂农厅规〔2020〕1号),组织开展农田建设应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民主方式,调动农民主动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积极性。鼓励在项目建设中开展耕地小块并大块的宜机化整理。对具备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组织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可简化操作程序,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先建后奖”等方式实施,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统一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和按程序选定工程监理单位监督实施。
(三)《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21〕6号),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项目申报(实施)单位。
五、关于注重统筹结合方面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农田宜机化改造是高标准农田的六项主要建设内容之一,即土地平整改造工程。农田宜机化改造是在一定农田区域内,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对零散、异形、坡度较大的田块进行“小并大、短变长、弯变直、陡变缓”改造,并完善田间道路及配套水系,使得农田适宜农机通过和作业的改造过程。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入标准偏低,为1500元/亩,而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实际成本在每亩3000元以上。下一步,我局计划将农田宜机化改造与乡村振兴中的产业振兴、“两区”划定、现代优势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村融合美丽乡村建设、以及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结合起来开展,统筹资金争取打造一批主要农产品保供和特色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
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农田宜机化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我市丘陵山区融入现代农业起到较大推动作用,但是涉及投入标准、建设标准、验收标准等系列配套政策和技术体系的变更,仍需要农田建设部门联合农机部门做大量细致工作。
感谢您对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12656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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