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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5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就申报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年满16周岁,有参训意愿,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二、实施内容  

      2022年,计划在全省分级分类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主要开展农业经理人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市级主要围绕培养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和高素质女农民开展培训,县级围绕培养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开展培训。  

      1.农业经理人培训。主要面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愿望强烈、具有农业行业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的人员开展培训。  

      2.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主要面向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家庭农场经营者,有较好产业基础并有意开办家庭农场的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骨干等开展培训。培训对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训。重点面向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人员、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开展培训。  

      4.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培训。重点面向种养加能手等开展培训。  

      5.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重点面向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等开展培训。  

      上述各类培训对象当年不重复。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专业、不同层级培训。本年度同一层级同一专业的培训对象与此前重复率不超过8%。  

      三、申报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申报培训需求。  

      1.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摸清本地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2022年培训需求。  

      2.各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培训需求,申报本市2022年培训需求。  

      3.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市申报的培训需求,结合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情况等,确定各市、县(市、区)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数。  

      四、有关要求  

      1.认真开展需求调研。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坚持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聚焦“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认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需求调研。组织专门力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摸清产业发展需求、农民参训需求,力求培训真正以农民为中心,与产业发展和农村发展需求相适应。  

      2.据实申报培训需求。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主动与财政、妇联等部门沟通,协调本部门有关行业科室(站),多方面、多渠道、多途径摸需求。根据需求调研情况,结合实际,统筹谋划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按照立足需求、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申报2022年培训需求。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庐江县、太和县)要积极申报培训需求。  

      3.按时报送申报材料。请各市于2022年2月10日前,将填报的《申报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需求汇总表》(附件)盖章扫描成PDF连同Excel格式电子稿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联系人:程晓冬;联系电话:0551-63434535;邮箱:ahkjcc@163.com  

      附件:申报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需求汇总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文件下载:皖农办科函〔2022〕13号(关于申报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需求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103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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