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22年3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1-07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新修订的《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12月2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议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疫病区域化管理等措施,加强动物运调管理,对动物进入、过境广东省的防疫检查做出明确规定。
条例第五章对其管理作了制度规范,对入省动物指定通道、入省动物管理、生猪调运、调运中查处动物处理等进行了系统规范。特别明确生猪按检疫合格证明上载明的目的地“点对点”调运,运输途中不得销售、调换或者无正当理由转运。
省农业农村厅总畜牧兽医师屈源泉表示,这次《条例》的修订,从三方面强化了生猪生产及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首先完善了基层动物防疫检疫机构队伍,强化了生猪生产及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其次完善了生猪生产、运输和屠宰全链条监管规定,确保生猪生产及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最后强化了从业主体责任,为保障生猪生产及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刚性约束。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mtbd5789/content/post_374088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打造广东农民技能培训金字招牌
最新信息
- 2025-01-09米脂:一粒小米的产业链之...
- 2025-01-09“一个苹果”串起的产业链...
- 2025-01-08富阳:场口镇东梓关村民宿...
- 2025-01-08榆林好物亮相杭州,全国年...
- 2025-01-08富县:果业取佳绩 硕果累...
- 2025-01-08延长:严格开展节前抽样检...
- 2025-01-08延安:甘泉县踏雪送技助力...
- 2025-01-08组织案件回访监督 严格规...
- 2025-01-08【问计问需下基层 助农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