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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业与农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佚名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一、编制背景

  辽宁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农业基地,承担着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安全的重大责任。为推进工农结合、工农互促,实现我省工业与农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工作指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起草了《关于工业与农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编制思路

  一是体现“要有突破”要求。“取得新突破”是党中央对东北、辽宁“十四五”发展提出的明确要求,将“重点突破”列为基本原则,落实到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和精深化工作任务中。

  二是体现“融合发展”要求。党中央多次提出要强化以工补农,推动形成工农互促的新型工农关系。提出走“七化”工农融合发展路子,以工业发展成果促进农业生产,以农业发展需求为牵引加快涉农工业和信息化全面升级。

  三是体现“创新发展”要求。紧紧把握创新在产业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瞄准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环节,重点选育品种和技术攻关方向,突出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培育发展新动能。

  四是体现“绿色发展”要求。将推动绿色发展作为工农融合发展的着力点,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突出加快农业生产资料绿色供给和推广应用,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三、文件主要内容

  《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农业“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精深化、规范化、集聚化、品牌化”的发展路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18项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工业理念、重点突破;坚持创新驱动、示范引领;坚持集聚发展、工农互促的基本原则。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明确2023年和2025年两个阶段的工农融合发展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以推进农业“七化”为目标导向,通过提升农机装备供给能力、实施加工业数字化升级改造等18项措施,全面提升我省工业与农业融合发展水平。

  一是推进农业机械化。推进农机装备整机企业与零部件配套企业协同创新、协同配套,提升农机装备供给能力。开展玉米、水稻、花生等优势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全面促进农业机械化。

  二是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打造全省数字农业一张图。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建设智慧农业园区。建设面向农业领域的“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和示范工厂,打造典型应用场景。

  三是推动农业智能化。鼓励引进先进装备和人工智能技术,建设智能牧场、智能渔场。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提高食品制造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

  四是推进农产品加工精深化。培育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科技企业。选育优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畜禽、水产等新品种。做强粮油加工产业链,延伸水产品加工产业链,做优现代畜禽加工产业链。

  五是推进农业生产规范化。推广优型节能温室,发展工厂化育苗育秧、工厂化养殖和植物工厂。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量增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民职业技能。

  六是推进农业产业集聚化。建设京津冀地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精深加工基地。推进白羽肉鸡和小粒花生等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建设盘锦东北粮食储备集散中心和精深加工产业基地、锦州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饲料产业园)。

  七是推进农业品牌化。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建设“辽宁特产”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创新服务机制等四个方面措施。

  来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zwgk/zcjd/202107/t20210713_4216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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