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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与青岛海关、济南海关举办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制品移交暨协作备忘录签署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22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为进一步深化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与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协作关系,12月3日上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与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在青岛举行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制品移交暨协作备忘录签署仪式。

  仪式上,青岛海关将近年罚没的大宗水生野生动物制品海马干移交给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据悉,此次移交的海马制品,是2019年青岛海关缉私查获的走私物品,共1316.273千克,是山东省内办案单位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移交的最大批次罚没海马,充分彰显了青岛海关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在共同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走私、保护濒危生物安全方面加强协作的决心。

  为充分发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海关各自优势,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与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共同制定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移交工作协作备忘录》。三方将在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络机制、联合监管机制、移交处置信息通报机制、确定移交程序、加强执法培训交流和强化进出口企业规范监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本次罚没制品移交暨协作备忘录的签署,是近年来三方深化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活动协作的一次具体体现,也是持续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利用长期有序发展的必要之举,更为三方履约监管深入交流与合作搭建了一个良好平台,有利于加大在执法工作上互相配合支持力度,妥善处理海关罚没的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维护生态安全及生物多样性。下一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对移交海马进行处置,同时,进一步强化同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紧密协作关系,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加大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力度,扎实推动执法协作工作创新突破、落地见效。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各市水野保护主管局等单位领导参加活动。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打私办、青岛市政府等有关领导应邀参加活动。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zwdt/202112/t20211216_3810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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