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问题整改约谈相关市县
发布时间:2022-04-13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省政府领导在农业农村部通报上的批示要求,4月11日,省农业农村厅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问题整改约谈相关市县。一级巡视员孙文志参加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畜牧处负责同志,涉及整改的市(地)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被约谈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约谈由省总畜牧兽医师张雨主持。
会上,通报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问题。牡丹江市、鹤岗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双城区、巴彦县、宾县、甘南县、梅里斯区、林甸县、肇州县、集贤县、兰西县、青冈县、肇东市、安达市12个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就反馈问题整改作表态发言。一级巡视员孙文志就推进上述问题整改作约谈讲话。
会议强调,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环保督察,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具体体现,要从严从快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各市、县(市、区)要主动认领问题,坚决扛起问题整改责任,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牢固树立“不抓整改就是渎职,整改不力就是失职”理念,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挂图作战,加强跟踪问效,立行立改,不留死角,加快进度,按时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拓宽粪肥利用渠道,促进有机肥就地就近还田。
会议要求,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建立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工作体系。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强化约谈督导,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把项目县问题整改结果与畜牧业发展资金分配及考核评价挂钩。
会议强调,各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全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问题整改见效。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00013/202204/81ba0c1724534cf4970690d2f550e8a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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