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1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鲁农法字〔2022〕4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各处(室、组)、厅属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详见附件1)。
二、已经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详见附件2)。
三、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3)。
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23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2/t20220224_386327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8-15蒙东地区农牧业招商引资座...
- 2025-08-15省农业农村厅全力开展农业...
- 2025-08-12韩俊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十...
- 2025-08-112025年河北省畜牧统计...
- 2025-08-06微塑料对土壤胞外酶活性的...
- 2025-08-05农业农村部召开防汛抗旱救...
- 2025-08-01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农业农...
- 2025-07-31第十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 2025-07-23小麦抗病早熟的“双效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