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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3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鲁农机鉴字〔2022〕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

  根据2022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我省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下简称“农机3·15”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稳粮保供,提质护农。

  二、活动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线上主要利用各级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等行业官网进行宣传。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和山东农机化信息网“农机3·15”专栏和《中国农机化》《中国农机化协会》微信公众号同步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两微一端”、短视频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线下于3月15日上午,省农业农村厅在临沂市郯城县设主会场举办山东省“农机3·15”活动启动仪式和农机化技术“大推广大服务”系列活动。各市要统一活动主题、统一活动标志,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和工作实际,自定形式内容同步开展“农机3·15”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线上活动。围绕主题开展稳粮保供和投诉维权方面宣传,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宣传、知识技术普及、投诉维权服务、典型案例宣讲、倡议承诺等。以图文+短视频方式+查询系统+远程投诉受理和维权咨询服务等方式展现,并实时发布活动信息。

  (二)线下活动。围绕主题开展政策咨询和投诉维权服务等,主要包括:设立农机质量投诉、技术推广、试验鉴定等服务咨询台、发放资料、开展现场咨询服务、受理农机质量投诉;发起倡议承诺、组织主题展示演示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活动计划,明确要求,责任到人。结合当地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乡村振兴、粮油生产等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做好“农机3·15”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抓好活动宣传。各市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智能先进农机装备、质量监管政策、机械化增产减损技术,积极组织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参加主题倡议活动,促进农机消费者依法购机用机,增强农机生产经销企业主体责任和诚信服务意识,为保障春耕备耕生产顺利进行,助力粮食增产增收,促进农机化质量提升,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氛围。

  (三)促进规范建设。各市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活动不断向基层延伸,扩大活动效果。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创新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服务和在用农机质量调查工作,在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认真全面总结。各市要将活动总结纳入整体工作计划,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及时总结活动成效。请于3月底前将本市“农机3·15”活动总结材料和信息统计表反馈至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质量监督科。

  联系人:黄杰、马清兰

  电话:0531-83173941

  电子邮箱:sdxxnjtsz@163.com

  附件:2022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16日

  

  

  附件:

   ·附件:2022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xlsx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2/t20220217_3859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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