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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第六批认定及第二、四批监测合格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4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鲁农经字〔2021〕2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六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认定及第二、四批省级示范场监测工作的通知》(鲁农经字〔2021〕14号)要求,在自愿申报、各市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第三方审核复评、现场抽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认定济南市历城区红梅种植家庭农场等210家家庭农场为第六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继续保留济南市历城区馥羽家庭农场等379家第二、四批家庭农场的省级示范场资格,现予以公布(见附表)。

  各市要继续强化指导服务,及时总结宣传示范场创建经验和典型案例,引导全省家庭农场做优做强,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场的家庭农场要再接再厉,持续有效地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提高农业生产质量效益,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第六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认定名单

        2.第二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监测合格名单

        3.第四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监测合格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第六批认定及第二、四批监测合格名单.pdf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1/t20220113_3835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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