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确定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等7家单位为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1-07作者:佚名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农农〔2021〕321号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0﹞364号)精神,2021年10月-12月,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对申报省级农作物和柞蚕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申报材料及种质资源库(圃)开展审查。依据专家审查结果,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现确定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等6家单位为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附件1),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辽宁省蚕业科学研究所)1家单位为省级柞蚕种质资源保护单位(附件2)。保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种质资源保护第一责任人。
附件:1.辽宁省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
2.辽宁省省级柞蚕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29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zwgk/zdgkwj/202201/t20220105_44866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1-09米脂:一粒小米的产业链之...
- 2025-01-09“一个苹果”串起的产业链...
- 2025-01-08富阳:场口镇东梓关村民宿...
- 2025-01-08榆林好物亮相杭州,全国年...
- 2025-01-08富县:果业取佳绩 硕果累...
- 2025-01-08延长:严格开展节前抽样检...
- 2025-01-08延安:甘泉县踏雪送技助力...
- 2025-01-08组织案件回访监督 严格规...
- 2025-01-08【问计问需下基层 助农增...